牧者心語-秦家俊牧師
09/11/2025
曾幾何時,基督徒都有一種追求敬虔的心。所謂敬虔,是指一種內在與外在的奉獻狀態和行動。從外顯行為看來,敬虔是一系列例行的行動,為要帶出一份支持性的關係,好尊崇那些給了自己生命與美好的神。這份關係能夠穩定我們、讓我們的生命攻有內涵,推動我們向更高處成長。如此的敬虔態度不著重於為人生尋找「正確答案」,而是想讓每一代信徒敏銳於神,尋找處境中的倫理問題,並且更熟悉過往所累積最好的道德思想,用理性來裝備每一位一心跟從神的人。
約翰衛斯理有一句名言:「在我宣揚愛、憐憫和恩典之前,我必先講論罪、律法和審判。我會宣講九成律法,一成恩典。」(Before I can preach love, mercy and grace, I must preach sin, law and judgement. Preach 90% law and 10% grace.)律法之所以重要,就像醫生先為病人講解病症,讓人知道病的嚴重程度,好讓病人自動尋找醫治方法。認罪在敬虔生命是一個重要屬靈基礎,為的不只要叫人知罪、遠離神,也強調人從罪的捆綁中得釋放、得饒恕,然後悔改的行動才是和好的恩典信息。
敬虔既然也是外顯行動,自然是我們的見證。見證能夠吸引人,是一種「信徒皆祭司」的概念。它的主旨不是指人要做到祭司的事、盡宗教義務。反之,是指信徒在任何行動上都是祭司的行動、為神而做,盡我在神面前的本份帶人到神面前,得著釋放與饒恕;因為即便我這樣的眾人也能成為主的祭司,為什麼你認為自己不配呢?
敬虔者,就是追求主心意、以祂成為生命主宰的人。
